我司经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审核,已于2010年3月24日由海中法[2010]3号文正式授予"海口市、区两级法院提供财产保全信用担保的资格",是目前我省唯一一家由人民法院正式授予财产保全信用担保资格的担保公司。
向法院出具担保书之日至案件一审或二审(如有)审理终结之日止。
按担保函担保金额的0.2%-0.4%分段收费,一次性收取。
申请人书面申请并按照清单提 供资料,介绍案件情况
资料审查,必要时核实案件事实况
同意担保,签订合同
申请人支付担保费,本公司出 具《担保函》
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